一、本承諾由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通過分布在全國各地的顯示器維修中心所組成的售后服務網為客戶提供顯示器的售后服務。
二、服務標準
LCD/LED顯示器、LCD-TV
至2014年8月15日開始,按生產條碼識別生產之日起:“三個月包換,三年免費維修”。(液晶屏保三年)
(一)包換服務
1、免費包換服務
當產品在交付時出現機型不符合訂貨要求,或產品因自身質量有問題,按條碼識別整機產出還未超過三個月時,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根據客戶要求,對故障機實行換機方式處理。注:換機只能在同型
號、同品牌的機型中進行,且所退換的顯示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否則只作維修,不予更換。
產品外包裝無人為損壞痕跡。
產品條碼與外包裝紙箱條碼一致。
配件齊全(包括電源線、信號線、底座、說明書、保修卡等隨機附件)
2、有償換機服務
(1)以下情況屬有償換機服務范圍:
按生產條碼識別整機超過三個月包換時限(或超出售后服務協議的保換期范圍);
顯示器附件不齊全(如少底座、電源線、說明書、包裝等);
顯示器在包換期內但存在第(二)條第2點中B~H項的任意一項;
顯示器條碼號與包裝箱條碼號不符合;
顯示器本身不存在電氣性能質量問題。
(2)有償換機費用結算方案:
有償換機費用=換機工時費+所耗用材料費
換機工時費標準:整機每臺50元,
所耗用材料按樂一公司維修備件價格表上價格收取
(二)保修服務
1、免費保修服務
按生產條碼識別生產之日起,凡符合規定的時間段,由于顯示器產品自身質量原因出現故障,我們將按售后服務承諾的標準實行免費保修。
2、優惠有償服務
(1) 以下情況屬有償維修服務范圍:
超出保修時限,非正規渠道購買、組裝的顯示器;
用戶使用不當、自行拆卸、改裝或經非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授權維修站維修后的顯示器損壞;
意外因素、人為行為及外力(包括操作失誤、搬運、磕碰、輸入不合適的電壓等)造成LCD屏劃傷、碰傷、壓傷、破裂等損壞;
其他非產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壞(如運輸過程造成的摔壞等);
用戶自行涂改保修卡、購買憑證或顯示器條形碼,蓄意蒙騙;
自然災害(如地震、火災、水災、雷擊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產品損壞(法定除外);
使用了非標準或未公開發行的軟件或非標準的相關電腦部件(如:顯示卡、信號分配器等)造成故障;
除修復原故障外提出其它特殊的要求。
(注:以上條款若與國家“三包”規定不相符,完全執行國家“三包”規定。)
(2)有償維修費用結算方案:
有償維修費用=維修工時費+所耗用材料費
維修工時費標準:整機每臺30元,
所耗用材料按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維修備件價格表上價格收取
三、服務的實施
1、當產品發生故障時,客戶可直接將故障產品送至
源星科技設立的任何一家維修中心修理,正常情況下,七個工作日之內完成修復工作,特殊情況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2、對于不同市場,不同客戶,不同行業,有選擇地為客戶提供上門服務。
3、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在全國各地所建立的產品維修中心,是為代理商和最終用戶提供及時全面的售后服務(包括維修、換機等。)
4、若代理商向用戶承諾的服務標準未按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準進行,而是超出服務承諾時,超出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5、代理商向工廠返修機器時,應填寫返修申請表傳真給我司,以備查驗防止產品丟失。
四、有關費用的收取
1、有償費用的收取
(1)當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維修中心的人員直接面對終端用戶需要收費時
當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的維修人員直接遇到終端客戶需要有償服務時,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上必須注明需要更換什么元器件,需要收多少費等)給總部,等總部批準后,方可維修。如果沒有總部批準而擅自收費被人投訴的,一經查核屬實,等同貪污行為,將處以罰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當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直接面對代理商需要收費時
若屬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直接面對代理商時發生的,由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向代理商收取。當屬于收費維修范圍但代理商或代理商的最終用戶拒絕付費時,
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有權拒絕提供相應服務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2、退換故障機的運費 (采用單項付費方式)
代理商發向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由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承擔;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發向代理商的,隨貨發由瀚馬(深圳)電子有限公司承擔;單獨發由代理商承擔。